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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省林业部门为项目建设创造宽松环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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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:中国甘肃网 2008-8-28 发布 |
近日,中石油兰-郑-长管道建设EPC项目部,给省林业厅送来锦旗,感谢林业部门对管道建设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。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,特别在省委、省政府“发展抓项目”战略方针指引下,甘肃能源、公路、铁路、通讯等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,平凉-定西高速公路、兰-渝铁路、九甸峡水利枢纽引洮工程、兰州-郑州-长沙输油管道等30多项国家重点项目相继实施,省林业厅承担起了审核审批项目征占用林地、采伐林木和恢复植被等任务。为此,林业部门树立了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,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宽松环境,有力地支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。 按照国家规定审批权限,实行征占用林地由县预审、市初审,省厅审核的三级审核制度。建立现场查验制度,做到了快捷、方便。同时,坚持事前介入、事中管理、事后监督的原则,规定对随意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、补偿不到位、权属不清、违法占用林地不处罚或处罚不到位、审核材料不齐全、不按程序报批的不审核。还建立起了一整套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公开、透明、廉洁、高效的四项管理制度,即“公示制度”、“退件制度”、“现场查验制度”、“廉政征询制度”。这项制度的推行,对治理商业贿赂,加强廉政建设,杜绝行政管理中滥用权力、谋取私利等问题发挥了震慑作用,受到建设单位的好评。同时,林业部门主动加强与业主单位的协调配合,积极向项目单位提供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及程序,引导业主单位对征占用林地需办的事,做到不走弯路、不等不靠,不无故拖延,全程跟踪服务,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。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,灵活掌握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和施工的关系,对控制性单体工程或线路主线先行丈量,及时上报审批。并根据项目临时改线、变更及临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丈量,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,按期供地,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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